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、党政研究机构、社科研究机构、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社科工作者申报。
二、条件审核
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。初筛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,有效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:
(一)选题不符合《课题指南》基本要求,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;“课题论证”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;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联的;申请书填写内容(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、前期成果等)不实、弄虚作假,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;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。
(二)不采用省艺术规划办2023年9月新修订的《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和《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》(以下简称《活页》)的;未按照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要求填写的;在《活页》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的。
(三)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级、省部级项目未在2023年9月25日前取得结项证书的。
(四)申请人申报重点、一般、青年项目不符合《课题指南》中有关规定的。
(五)截至2023年9月25日,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、撤项不满5年的,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。
三、申报办法和材料报送
(一)项目申报
1.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(http://www.ynpopss.gov.cn/),在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中下载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等电子表格,进行线下填报。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、论证材料含有涉密信息的申报材料,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,通过机要交换等方式报送材料,不得使用互联网传送、非密渠道邮寄等,更不得上网宣传。
2.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审核本单位申报项目,汇总填写《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申报汇总清单》。
(二)申报材料
1.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一式2份、《活页》一式7份,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2.《申报汇总清单》A4纸单面印制。报送材料要分学科并按照《申报汇总清单》序号进行排列。
3. 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《申报汇总清单》电子版文件1份发送邮箱。涉密项目刻录光盘提交。
(三)材料报送
各单位最迟须于2023年10月8日18时前,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艺术规划办(邮寄材料须计算好到达时间提前量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宣传发动,认真安排部署,积极组织申报。申请人要认真研究《课题指南》,准确把握立项方向和研究导向,结合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。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、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。具体申报要求、申报条件和申报办法等详见《课题指南》申报说明。
2.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。省艺术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3.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透明、客观公正、质量第一的原则,通过邀请专家评审、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方式,组织专家学者对申报的项目和材料等进行认真研究论证,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通讯地址: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区803室
邮政编码:650031
联系电话:0871—63129238 张瑞婕
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9月25日
附件:1.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
3.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
4.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申报汇总清单